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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、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精神,为做好我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,也为了方便考生全面了解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问题以问答形式作一具体解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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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我国开始试行税务代理制,1996年11月,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《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,规定全国统一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。
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,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,由国家确认批准。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。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并注册的人员,方可从事税务代理工作。同时,凡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,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可聘任经济师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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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: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(从2002年起,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即第1年到第3年为一个周期,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,依此类推。)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考2个科目的(税务代理实务、税收相关法律)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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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。可免试《税法Ⅰ》、《税法Ⅱ》和《财务与会计》三个科目,只参加《税务代理实务》和《税收相关法律》两个科目的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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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加考试者须填写报名表,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、学位证书原件到大连市考试管理机构(由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合成立报名处)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考试报名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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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考试教材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统一印制,考生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订购考试大纲和教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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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统一安排,组织报考人员集中进行考前培训,我市将于2003年2月—4月举办培训班,5月组织一次考前串讲,需要参加培训班培训或听串讲的考生,在报考同时报培训班或串讲班,并按规定一次性交清学习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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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,在 2002年前,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一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。
二、取得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六年。
三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两年。
四、取得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。
以上 “从事税务相关工作”系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,具体从事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和法律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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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:财务与会计、税法(一)、税法(二)、税收相关法律、税务代理实务等五个科目。
从 2002年起,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: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考2个科目的(税务代理实务、税收相关法律)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。
2001年度的考试成绩按原来的办法进行管理。(即仍实行“2年”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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